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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省、市、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工作,组织贯彻落实。

4)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对县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对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机关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工作。

   12)负责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开展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基层院建设以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13)依法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14)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实施县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74.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76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数较2020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2.86万元,占94.39%;其他收入85.81万元,占5.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48万元,占71.05%;项目支出459.08万元,占28.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6.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1.84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较2020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4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2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较2020年度减少,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故2021年度全年支出数较2020年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在本年度支出,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补缴养老保险清算期应缴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部分,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因调离、退休、在职死亡等原因,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人数减少,故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5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1.2021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2.2021年度补缴养老保险清算期应缴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部分,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故全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公用经费14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7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各项精神和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57万元、印刷费3.95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6.23万元、邮电费6.26万元、取暖费12.26万元、物业管理费0.83万元、差旅费14.40万元、维修(护)费4.05万元、租赁费0.57万元、培训费3.93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劳务费9.46万元、委托业务费4.23万元、工会经费13.26万元、福利费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7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未组织召开各项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2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院组织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培训次数及人数增加,故培训费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73.53万元;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26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63.53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11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执行数为263.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合理配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六项重点工作”和“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加强办案经费保障二是加强智慧检务保障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了公开听证室建设、七楼会议室电子显示屏建设、检察云课堂建设、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工程建设等项目;三是及时更新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打印扫描一体机、看守所监控设备、漏洞扫描设备、入侵检测设备等办案设备,提高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项业务”的检察装备配备水平;四是按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组织、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年初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办案部门协同配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有前瞻性地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及项目实施申报工作,提高资产配置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规定。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主要用于补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展围墙挂瓦及喷漆工程、篮球场场地建设等项目,所有项目年内已全部实施完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对项目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准确合理,设置范围较少;二是资金使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完整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精确细化预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同时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加快资产报损报废进度,及时更新配置办公办案装备。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度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4号)要求,我院2021年度确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报告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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