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对陇西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994年3月15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家庭矛盾杀害二名被害人后潜逃,期间隐瞒真实户籍和姓名逃避刑事责任。2023年10月24日,张某某在潜逃29年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某某到案后,应侦查机关邀请,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调阅案卷,提出补强证据意见。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