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规范土地使用管理的背景下,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程序,依法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570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国有财产。
在开展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检察干警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竞得陇西县城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时段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570万余元。行政机关既未积极履行催收义务,也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该公司违约责任,导致国有财产面临流失的风险。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和分析研判后及时立案,分别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检察建议发出后,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司召开会议,围绕未按期缴纳原因、补充缴款期限等问题进行磋商,明确责任归属,并就房地产公司资金支付事项主动与银行沟通协调。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欠缴的570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已全部征缴入库,有效防止了国有财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