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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一图读懂】落实落细“三个规定”,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

时间:2022-05-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落实“三个规定”是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围猎的一个重要举措。落实落细“三个规定”,要持续推动正风肃纪的“蝴蝶效应”;落实落细“三个规定”,要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

“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






检察机关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抓落实“两手抓”,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并明确了违规插手、干预,不当过问案件与履行法定职责正当监督管理的界限。


目前,检察人员更加注重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办案,“逢问必录”形成自觉,自觉抵制干预过问的底气更足,违规过问、说情干预等积弊顽疾得到有效整治,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特殊关系人等接触交往更加规范,“护身符”“净化器”“安全阀”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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