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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做实

时间:2023-09-18 来源:  作者:胡志刚 点击数:

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监督方式更为灵活,人民监督员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一是“人民监督员+驻所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看守所驻所检察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系统台账、监管卷宗材料、现场查看医务室、厨房、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看守所的安全防范、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检查,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提升巡回检察透明度。

二是“人民监督员+信访化解”。通过将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机融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由人民监督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促进消除信访人的对立情绪,解开信访人心结,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烦心事。

三是“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盼和新要求,在检察建议送达中,通过宣告送达的方式,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见证和监督,促进被建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和采纳,进一步夯实检察建议落实基础。

四是“人民监督员+刑事和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见证刑事和解案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为中立性的优势,帮助双方准确理解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检察机关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下一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加强部门联动,为人民监督员积极、有序、高效履职提供更便利的条件,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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