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欠款终于要来了,这可是我的辛苦钱啊”。当事人景某手握执行款向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表示由衷地感谢。

景某系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申请人,2016年2月,做生意急需资金的宋某与景某达成借款协议,约定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景某多次催要,宋某仍不归还。无奈之下,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宋某仍未按约还款。2019年2月,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得不终结执行。
“我听说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你帮我看看我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这可是我外出务工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啊”,景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申请人诉求,调阅了执行卷宗,通过审查,找到了该案“执行难”的症结所在。原来,宋某因生意失败后离家外出打工,家中仅有年迈的父母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对宋某在外欠下的债务并不知情,对于找上门的执行法官非常排斥,拒绝提供宋某外出务工的地点和联系方式,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对于此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案件,应以开展权利救济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监督切入点,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妥善解决诉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地向宋某的父母进行释法说理,在了解到宋某因逃避执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老人家终于同意提供宋某的联系方式。随后,在承办检察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宋某委托检察官将执行款2万元转交景某。
近日,检察官联合执行法官向景某发放了执行款,景某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一起长达4年的民事执行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