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定位,积极探索科技手段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合路径,通过无人机巡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快速检测实验室运用等科技手段,推动办案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转型,为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构建“空天地一体”调查体系,打造公益诉讼取证“千里眼”。
为破解传统公益诉讼调查中存在的“人力覆盖不足、动态追踪困难、证据固定滞后”等难题,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地理测绘等技术,形成“空中巡查+地面核查+数据联动”的立体化调查模式。一是无人机巡查,破解传统取证难题。针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物保护等领域地形复杂、人力巡查效率低的问题,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河道污染、耕地侵占、土地闲置、古建筑损毁等场景开展常态化航拍巡查。通过预设航线、定点拍摄,累计完成航拍任务100余次,发现案件线索46条,立案37件。二是地理测绘与高清影像联动,精准定位违法事实。联合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技术协作,运用历史卫星影像、地理测绘信息与无人机4K影像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可视化呈现损害结果。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中,通过调取案涉地块历年卫星影像图片进行对比,运用无人机低空精准巡查、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进行现场测绘、勘查定界、确定土地现状等技术手段,确认涉案区域地形地貌因非法采砂逐年改变的违法事实,针对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植被破坏、矿产资源流失、地质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三是建立“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取证效能。同步采集数据,利用无人机航拍影像实时回传、自动拼接,单次任务可完成10平方公里区域高清测绘;同步证据固定,通过时间戳、定位数据、执法记录仪现场拍摄锁定证据,将地面核查与空中取证双链推进,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同步分析研判,将航拍影像、实时测绘信息等即时导入便携式PC端,与相关行政机关现场共同研判,发现违法线索16条,立案7件。
二、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构建类案治理“智慧脑”。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新路径,通过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效破解传统监督模式下线索来源单一、监督范围受限、办案效率滞后等难题。一是多维度数据归集,精准筛查案件线索。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模型进行比对筛选、学习研判,将监督点相同的模型分类梳理、台账化管理,整合12345政务平台、生态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税务等多部门海量数据,对数据清洗后通过应用模型筛查监督线索。2024年以来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模型47个,发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2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二是精准分析研判,持续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快速定位问题线索,并积极与模型研发院对接会商,准确发现监督点,精准确定违法主体、违法行为以及损害后果之间的逻辑关联与法律关系,明确调查方向与重点,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现场调查、勘察取证等工作,以办案过程高质效确保个案办理高质效。三是协同联动,积极开展深层监督。对在办案中发现同一监督点线索多且模型水土不服的问题,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类案监督模型》,并在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甘肃模型库上架,全市检察机关依托该模型办理类案10余件,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0万余元,同时推动水务部门与发改、住建、税务等10个部门之间建立跨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协作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水土流失治理监管漏洞。
三、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锻造科技赋能“麒麟臂”
2024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率先在全市建成并全面启用,通过“现场初筛+实验室精检+第三方检测”的科学检测体系,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实验室自建成以来,共检测食物、蔬菜、水体等各类样品40余种,发现线索8条。一是构建“固定+移动”检测网络。实验室设置有3个专业检测区域,配备水质检测仪、食品综合分析仪、恒温荧光PCR检测仪等专业检测及便携式检测设备7台,具备水质、土壤、空气、食品、药品等多门类的快速检测能力,2小时内可到达县域任何检测区域,可快速检测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水质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指标60余项,有效提升了公益诉讼监督精准度和成案率。二是构建“三级联检”工作机制。制定现场初检1小时内出具结果,实验室精检24小时内完成,疑难样本48小时内送专业检测机构复检的三级联检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份样本形成科学权威的检测结果。三是强化检测结果转化应用。积极与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建立检测数据共享机制,将专业检测结果作为行政监督的依据,同时认可行政机关对检测结果的复检确认,依托“食药安全益路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活动,实现精准监督,推动提升行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