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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时间:2015-11-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反贪局、反渎局、案管办、预防科、公诉科、侦监科、监所科、民行科、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等科室,共有职工72人,其中:在职62人,退休10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基本支出609.8万元,与2015523.59万元相比,增加86.21万元,增长16.47%。主要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无项目经费预算。

(三)非税收入                         

2016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56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安排情况

(一)编制范围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共14.9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与20151.02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其原因是本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虽无变化,但由于单位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基数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2(公用经费)

      6.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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