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以程序更加规范、“把关”更加有力、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刚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做实审查、强化监督,检委会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完善制度,程序更加规范。制定出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下称《工作细则》),细化从议题提请、会前准备、会议讨论、表决决定到执行与督办的全流程。要求承办部门3日前必须将包含法律适用意见、类案检索报告等内容的审议材料送达委员,保证委员有充足时间准备。落实例会制,原则上每月下旬定期召开检委会,审议议题和集体学习一并进行为原则,近三年召开检委会39次,组织集体学习93项,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1件,讨论重大事项14件。
做实审核,“把关”更加有力。根据“四个清单”,厘清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权责,认真开展议题审核,确保应当由检委会讨论的6类案件、8类事项,严格按规定提请上会。严把“实体关”,检委会专职委员对拟提交上会的案件、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核,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供委员及承办人参考,近三年,共出具审核意见55份,检委会采纳比例95%,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服务检委会决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提升能力,决策更加科学。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新出台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列入检委会必学内容,提升委员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优化检委会人员构成,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作为检委会委员选任的必要条件,现有委员均为一级检察官以上。立足“四大检察”统筹选配委员,确保每一类检察业务领域均有专业委员履职参会。推行会前阅卷制,组织委员通过办案系统阅卷,要求围绕讨论议题形成会前意见,增强检委会决策的准确性、指导性。
强化监督,执行更加刚性。坚持“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检委会作出决策后,检委办3日内分发决定事项通知书至具体部门和承办人,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严格按检委会决策执行,5日内反馈执行情况。依托流程监控对执行情况全程跟踪核查,监督决定事项是否真正落地,近三年,检委会决定执行率达100%,按期完成率100%。探索“数字+检委会”模式,依托检察办案系统和检委会智能会议系统,实现会议全流程线上流转,会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程无纸化、留痕化,定期对检委会审议议题、委员发言情况、决定执行等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