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与陇西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构建“行政+检察”的协同合作格局,形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强大合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常态化协作配合的目标和职责。县检察院要依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强化与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共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县农业农村局要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同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重点难点,《意见》确定了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受损公益有效修复等七项协作重点领域,通过强化检察监督与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凝聚治理合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
为确保协作有效开展,《意见》建立了对口联系、会商研判、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八项工作机制,畅通了检察公益诉讼与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同时,注重对协作情况和案件办理成效的广泛宣传,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办理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