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盗窃案件频发,给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陇西县检察院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保管好自身财物,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近日,陇西县检察院快速批捕了一名多次流窜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先后流窜至陇西县文峰镇、巩昌镇等地,伺机选择家中无人的院落,多次入室盗窃,共盗得手机、现金等财物合计2000余元,给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近春节,一些不法分子开始频繁出现在商场、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私人家中找“光阴”。在此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切记家中、车内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出门前确保门窗等关好,尽可能不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逗留,确需进入公共场所要牢牢看好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过一个安心祥和的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