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检察院积极对标“六稳”“六保”新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办案,为兰州某银行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2020年9月18日,陇西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经审查,2018年6月,时任兰州某银行风险经理的王某,在为他人审批发放贷款过程中,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国家规定,对贷款对象的真实性、贷款对象的家庭资产、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应当依法审查的事项未严格审查和实地调查,违法向他人发放贷款100万元,后因贷款人涉嫌犯罪等原因无力偿还贷款给王某所在银行造成损失。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坚持将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相结合,主动与受损银行沟通,了解银行诉求注重释法说理,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银行损失,倾尽全力帮助该企业挽回损失,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王某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危害,目前已将50万元赔偿到位。该案的成功办理,进一步体现出了陇西县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时“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该院积极延伸工作触角,主动融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大局,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真正做到追赃挽损有力度,检察助企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