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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2020-11-04 来源:  作者:许江龙 点击数: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相关要求,近日,陇西县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和张军检察长文章《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法律监督始终》。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施的神圣职责,推动和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责无旁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抓好抓实。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努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陇西和平安陇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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