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西县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积极成效。
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减少社会对抗,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努力降低刑事案件特别是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近三年来,刑事案件平均不捕率25.3%,不诉率19.4%,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减少社会矛盾,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挽救教育和预防犯罪出发,加强检调对接和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可诉可不诉案件,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依法作不起诉处理。近三年来,因情节轻微不起诉130件139人。
推行“抗调结合”监督方式,实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目标。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监督与维稳并行”的工作思路,推行“抗调结合”监督方式,把矛盾化解、检察和解、调解息诉、释法说理、纠纷解决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近三年来,对办理的59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通过和解、调解等结案20件。同时坚决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通过加强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的沟通,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等,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普法教育、释法说理,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制度实施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98件348人,对55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探索推行“一二一”工作模式,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对所有来信来访逐件录入、逐案分流,确保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坚持规范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和文件上传,对所有接收案件的相关材料均上传至系统,确保信访处理件件留痕,一脉可查。在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要求“每件必明去向、必明结果”。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
突出司法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积极帮助调取相关材料,做到应救尽救。近三年来,共向21名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