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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驻所检察职能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26 来源:  作者:范金萍 点击数: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陇西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强化对看守所疫情防控的驻所检察监督力度,确保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检察工作不放松不断档。

以制度机制为保障,推动工作落细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驻所值班制度。疫情期间,陇西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采取AB岗值班制度,确保每日至少1名干警驻所值守,对出入看守所人员和新收押人员在场监督测量体温,仔细查看人员进出健康检查、信息登记台账,对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及是否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及周边人员等详细信息进行摸排登记。二是严格落实“日通报”制度。陇西县院与看守所建立了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看守所在押人员和民警身体状况及看守所相关动态活动。驻所检察人员每日向上级院报告看守所疫情防控情况及有无新增在押人员、新增在押人员是否单独关押等情况,全力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以检察监督为抓手,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驻所检察人员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每日重点对提讯室、会见室、在押人员食堂等监区外场所消毒情况、通风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对监所食堂卫生状况及食品采购、留样等情况每日进行查看,督促做好重点部位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努力保障疫情期间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

以源头预防为着力,全力减少安全隐患。一是做好新收押人员管控工作。为防止疫情传播,陇西县院建议看守所设置了隔离监号,对2020年2月1日后新增的在押人员实行单独关押,进行隔离观察,严密防范出现交叉感染。二是隔离阻断入监隐患。对进入监区、监室人员进行严格管控,非内部值班民警不得进入监区;同时驻所检察人员也自觉做到非特殊情况不进入监区,特殊情况下需报请检察长批准后方能进入监区。对代送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等文书,由内值班人员带为转送。最大限度减少进入监区的机率,积极预防可能因人员接触产生的疫情传播隐患及输入型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陇西县院第三检察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陇西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重点对监所提讯室、会见室、在押人员食堂等监区外场所消毒情况、通风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对监所食堂卫生状况食品采购留样等情况每日进行查看,督促做好重点部位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努力保障疫情期间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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