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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检察院 联合公安、法院牵头出台两《办法》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时间:2019-03-29 来源:  作者:范金萍 贾彬 点击数: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效果近日,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县法院,牵头制定了《关于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办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衔接办法》)。

《实施办法》对当前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就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方法和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必须依法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引导取证

《衔接办法》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恶案件明示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报涉黑涉恶案件异地管辖协商会商同步审查全程跟踪向上级请示报告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要求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积极加强沟通协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两《办法》的出台,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统一了思想,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办案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量,为高效高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陇西县检察院将在今后的扫黑除恶斗争中严格按照两《办法》的规定,合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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