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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获市院表彰

时间:2019-02-27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2月26日,在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陇西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先进检察院”称号;民事行政检察部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林少波、左向阳两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王爱民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2018年,陇西县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与聚焦主业主责相结合,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六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忠实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时,该院紧紧围绕服务全县中心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被中共陇西县委、陇西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成效三等奖,被中共陇西县委评为2018年度党群政法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三等奖。

林少波、左向阳二同志积极参与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为推进“‘6.27’工程”作出了努力和贡献,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王爱民同志在二十多年的检察工作历练中,认真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用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检察官和共产党员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赤胆忠诚。他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在正义的公诉席上,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捍卫着公平与正义。

荣誉来之不易,表彰是上级院对陇西县检察院2018年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激励鞭策。2019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陇西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坚持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与聚焦主业主责相结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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