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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警大队被省院确定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时间:2011-0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院法警大队被省院确定为

 

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2008年高检院政治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以来,我院通过精心准备,扎实工作,编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日趋完善,司法警察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有力的配合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省院法警总队对全省11个县(区)院的考核验收,我院被省院确定为向高检院推荐的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之一,并颁发了奖牌,为我院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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