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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办理督促起诉案件维护村民道路通行权

时间:2012-07-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督促起诉案件维护村民道路通行权

日,陇西县检察院督促起诉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获法院支持,并作出一审判决,维护了村民道路通行权,妥善化解了一起邻里矛盾纠纷

本案中任某与霍某同是陇西县巩昌镇红星村张家坪社新农村村民。因霍某将自家宅院门前一条公用巷道私自用砖墙堵住,致任某和其他村民无法在此处通行。任某以影响其道路通行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一、二审法院均以其诉求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相邻通行权的规定而未予支持。后任某向陇西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受案后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督促任某所在的红星村委会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霍某拆除围墙,排除妨害,维护集体所有的公用巷道通行权。

督促起诉案件经陇西县法院审理后支持原告红星村委会诉请,并作出了霍某拆除其占用公用巷道围墙,恢复巷道原状的判决,维护了新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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