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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复查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2013-10-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省文明办复查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017,省文明办复查组一行在市、县文明办有关领导同志的陪同下,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复查。

在复查过程中,复查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等方式,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2)的要求,着重对院内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参与帮扶共建进行了图文资料查阅。并通过实地查看道德讲堂、单位食堂、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档案室、院史陈列室、职工活动室和办案工作区等硬件设施,对我院道德讲堂建设、勤俭节约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进行了复查。

经过一系列的复查,复查组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我院能够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寓精神文明建设于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和机关环境改善等各个环节,院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措施得力、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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