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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时间:2013-12-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根据陇西县财政局《关于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及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公开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434.29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

407.76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3.91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22.63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十九、预备费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34.29

本年支出合计

434.2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额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0.00

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收入总计

434.29

支出合计

434.29

 
 
 
 
 

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8.6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1.1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5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0

     2)公务用车购置

0.0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决算数

合计

15.0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1.1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9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92

     2)公务用车购置

0.0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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