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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院与陇西县法院召开首例庭前会议

时间:2015-10-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陇西县院与陇西县法院召开首例庭前会议 

10月22日,陇西县检察院与陇西县法院在岷县法院就被告人魏某某贪污、滥用职权案召开庭前会议,这是在新修订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陇西县院建议召开的首例庭前会议。

被告人魏某某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后,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案卷材料多等因素,为了使本案能够顺利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审判长根据新修订新刑诉法的规定,先期召开庭前会议,以解决有关程序性问题。承办本案的审判长充分听取并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决定同意召开庭前会议,双方就庭前会议如何召开、解决哪些程序性问题、哪些人参加会议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在庭前会议中,陇西县法院就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公诉机关拟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等相关庭审问题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

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使本案庭审效率极大地提高,有助于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将重点聚焦于法庭辩论。从而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今后检察机关指控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使本案庭审效率极大地提高,有助于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将重点聚焦于法庭辩论。从而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今后检察机关指控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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