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检察院依法受理了陇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石某某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受理的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在受理该案后,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尚未设置监察委员会这一案件移送机构,可能会遇到的程序、系统方面的问题,陇西县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查阅了《甘肃省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时第一时间向定西市院请示,及时与院技术人员进行沟通,研究解决受案中存在的问题,在案件移送机关一栏新增陇西县监察委员会,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法律文书、检察官权限等的后台配置工作。
案件受理后,及时将案件分配到公诉部门办案组,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完成了监察委员会首例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的对接,确保全县首例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办理,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该类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