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检察机关三级联动集中查办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陇西县院根据省检察院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危害贫困群众合法利益的刑事犯罪,近日,在省检察院的督办和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与陇西县公安局、县劳动监察大队运用“两法衔接”机制,联合查办了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其中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薪金154.17万元全部追偿到位,于9月12日在陇西县公安局举办了农民工欠薪发放仪式,来自四川、甘肃天水、陇西的106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两年之久的“血汗钱”。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柴某某因没有相应建筑资质,挂靠李某为法人的陇西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甘肃维佳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孵化园项目,并将工程层层分包。2017年5月,农民工因工资未发放集体上访,后陇西县劳动监察大队于2018年2月7日向柴某某发送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柴某某逾期未整改。经查,该工程建设方维佳公司及威远公司先后给付柴某某工程款2240万余元,其中工人工资540万余元,涉及农民工263人,涉及陇西县农民工81人,其中建档立卡9户,家庭成员37人。至立案时,尚欠薪15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06人。
案件提请逮捕后,经依法审查,因犯罪嫌疑人柴某某因资金追偿到位,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低,陇西县院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