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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修正人生偏离的方向—派驻福星镇检察室关护社区矫正人员

时间:2018-11-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用爱修正人生偏离的方向

 

                          —派驻福星镇检察室关护社区矫正人员

 

2018年11月20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福星镇检察室会同县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人员对福星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随后在司法所负责人刘小军的陪同下来到福星镇酒店村,对社区重点矫正对象陈某某再次进行回访。

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某因强奸罪于2015年3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因本人系肢体一级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故暂予监外执行,在福星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综合表现良好。2018年11月6日,陈某某因琐事与家中租客(陈某某将家中闲置房屋出租他人)发生口角引发冲突,并乘乱服毒。事发后村委会联系派驻福星镇检察室、司法所及派出所将陈某某送往医院抢救,因救治及时于11月11日康复出院。在此期间检察室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情绪安抚、并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纠纷。11月12日陈某某又反映:三年前自己被羁押在看守所时,由亲属暂为保管的银行存款3万元被人盗走,怀疑系他人所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室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派出所,建议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回访和关护,是派驻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引导矫正人员,使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增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又一积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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